2.高中或大學
3.平均分數滿85分以上
4.每年三月以前提出五月發放
2.需在死亡後三個月內提出,逾期不補
2.一年限領一次
2.逾時不補
申請期間:自109年4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
本申請書請經由職業工會提出申請